徐州、国家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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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国家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85790 徐州、国家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01
关于徐州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的公告

根据《徐州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试行)》(徐应急〔2022〕46号)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确定江苏宇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见附件)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85791 徐州、国家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02
王祥喜强调绷紧神经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12月26日,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部长王祥喜主持召开部党委会和部务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分析近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王祥喜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牢记“国之大者”,扛起政治责任,大力推进农业农村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毫不放松抓好岁末年初安全风险防范,持续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全力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
会议指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绷紧神经,毫不放松抓好安全防范各项责任措施落实。要突出重点,坚决防范敏感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加强对医院、医药物资生产企业等重点场所和养老院、托管所、儿童福利院等特殊场所安全服务,帮助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在位,认真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严格落实设备检维修、新员工安全培训等制度。紧抓不放高危行业领域,督促各地紧盯关闭停产矿、保供煤矿、大班次矿和非煤矿山、尾矿库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密防控危化品、烟花爆竹领域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全链条安全风险,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交通运输、渔船领域安全防范。要统筹兼顾,有力防范应对冬季自然灾害。加强灾害天气滚动分析研判,指导相关地区进一步做好寒潮和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推动交通、电力、供暖、通信、油气管网、市政等部门提前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转。密切关注近期西南、华南部分地区森林火险形势,压实属地责任,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整治力度。加强重点地区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
 
85792 徐州、国家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03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近日,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现就做好柴油安全许可工作通知如下:
一、柴油是指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 19147)、《B5柴油》(GB 25199)的产品,不包括BD100生物柴油(由动植物油脂或废弃油脂与醇反应制得的脂肪酸单烷基酯)。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
二、现有生产、经营柴油企业,其全部生产、储存柴油设施已按危险化学品统一管理,并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到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将许可范围中的“柴油[闭杯闪点≤60℃]”更新为“柴油”。
三、现有生产、经营柴油(闭杯闪点>60℃)企业,其生产、储存设施未取得相应安全许可的,应依法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未经正规设计的,应先进行安全设计诊断。企业符合安全条件和相关规定后,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柴油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五、企业自用柴油加油装置(不对外经营),不需要进行安全生产许可。
请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并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85793 徐州、国家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04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成果,深刻汲取鞍钢、马钢、包钢等企业较大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经报部领导同意,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内容
对“钢8条”“铝7条”“粉尘6条”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巩固“百日清零行动”成果。同时,进一步聚焦以下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化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促指导。
(三)加大宣传引导。
(四)注重结果运用。
各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各有关中央企业将自查自改情况,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85794 徐州、国家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05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要求,省应急厅对2021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11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14件,现按规定予以公布。

(以上内容整理自各应急管理局,非完整版,如有侵权联系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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