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料:稀释剂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爆炸
工艺环节:作业
地 点: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三的车轴装配车间
人员伤亡:18死32伤
财产损失:3786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有
现场视频:有
2014年12月31日9时28分许,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港口路的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公司)车间三的车轴装配车间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786万元。 2014年12月31日,在建设试生产期间的车间三车轴装配车间停产。车间主任杜宝全通知部分员工到车间进行盘点和维护检修改造设备,并安排使用稀释剂053(易燃易爆物品;经检测,密度0.86g/cm3、闪点-26℃、爆炸极限0.9-7.5%,主要成分及含量分别为甲缩醛33.3%、三甲苯17.5%、甲醇12.94%、1-甲氧基-2-丙醇10.9%、醋酸丁酯8.3%等,平时作为车间三喷漆工序调漆用)清除车轴装配总线表面油漆。7时30分起,87名员工陆续上班开始工作。期间,24人在装配A、B线两侧使用稀释剂053清洁作业;3人在装配A线附近切割作业;5人准备在装配B线附近烧焊作业;其他人员分别在盘点、划地面标识线、维护检修改造设备等;A线使用稀释剂053约165公斤,B线使用稀释剂053约150公斤,清洁过程中稀释剂053流入到车轴总装线的地沟内,挥发后与空气混合直至到达最低爆炸浓度。9时28分许,梁少坚等人在装配B线17号钢柱对应的钢构设备支架上安装卷管器,使用电焊机烧焊,电焊熔渣掉落至装配B线地沟内引发爆炸,随后装配A线地沟区域也发生爆炸。事故车间严重损毁,爆炸部位面积约1298平方米,屋顶坍塌面积约600平方米。事故当场造成17人死亡、33人受伤(其中1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2015年1月2日傍晚死亡)。 12月31日9时28分,富华公司新厂车间三的车轴装配车间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后,企业负责人立即安排员工向顺德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告,并组织员工参与事故先期处置,自救4名伤员。顺德区110指挥中心接到警情后,立即指令辖区交警、巡警、消防部门和多家医院救护车辆赶往现场展开救援;9时38分,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参与救援;9时40分,勒流专职消防队到达现场参与救援;9时46分,勒流医院第一台救护车到达现场参与伤员救治;10时04分,现场余火被扑灭;10时10分始,顺德区、勒流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陆续抵达事故现场指导救援;11时06分,顺德区消防特勤二中队作为增援力量到达事故现场协助开展救援,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清查;12时许,现场初步清查完毕。期间,顺德区先后调集333名公安民警、消防指战员,10辆消防车参与现场救援,共救出29名伤员;调度14台救护车、200多名医护人员参与伤者救转治工作,全部伤员被立即送往顺德区各医院救治。现场救援结束后,顺德区组织了事故现场防疫,检查事故车间安全,防范发生次生事故。 接到报告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省委书记胡春华和省领导林木声、刘志庚以及省政府副秘书长卢炳辉,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和佛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工作,看望受伤人员及遇难者家属,并召开现场会议研究部署善后处置工作。顺德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于事发当日10时20分前到达现场组织处置,成立现场指挥部迅速开展伤员救治、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综合协调等工作。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图片来源网络)
直接原因:
事故车间流入车轴装配总线地沟内的稀释剂挥发产生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现场电焊作业产生的火花引发爆炸。
间接原因:
1.富华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履职不力。
3.国土城建和水利部门(城市建设)履职监管不到位。
4.公安消防部门日常巡查不细致,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力度不足。
5.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部门(环保)履职不到位。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监督指导工作不力。
7.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委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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