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环 节:井下掘进工作
地 点:三矿井下1300东部边界回风下山距变坡点193.5m处
人员伤亡:1人死亡,4人受伤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115.84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事故发生后,当班安检员张某军立即汇报三矿调度室,袁某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开展救援,先后发现有5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张某宝昏迷不醒,受伤严重,其他4人意识清醒并参与救援。三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汇报后立即分别向矿领导和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调度中心进行了汇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召请矿山救护中心赶赴现场开展救援。17时17分,救护队员入井救援,17时48分,医护人员入井参加救援。至19时5分五名伤员陆续升井,先后被送至兰州市第五医院救治。19时50分张某宝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4人生命体征平稳,在医院接受治疗。
(一)直接原因
2月3日岩巷二队早班人员在1300东部边界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耙岩机簸箕口前方10m范围内爆破挖底,当班钻眼48个装药45个,爆破后只检查出4个拒爆,二次处理拒爆后未检查发现耙岩机簸箕口处留有的1个拒爆;2月4日中班人员铺设轨道使用风镐挖底时触发拒爆引起爆炸,造成现场5名工人受伤。
(二)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1300东部边界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挖底爆破作业混乱,钻眼数量、深度、装药量等由作业人员凭经验现场确定;落实“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不到位,爆破后未认真检查拒爆情况。
2.井下爆破技术管理不到位,业务保安规定不落实。1300东部边界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未按正规循环作业做到一次成巷施工;矿井未建立挖底爆破作业相关制度,没有编制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及爆破作业说明书;在没有制定并贯彻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安排挖底施工。
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制度不执行。当班作业人员没有对该区域前几班挖底作业可能遗留拒爆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和检查确认;爆破作业相关人员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不足,没有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
4.管理人员责任落实悬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不到位。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在爆破后认真组织检查拒爆;在不掌握巷道实际情况下盲目安排施工;在没有挖底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允许爆破作业。
(以上内容整理自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发布的《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2·4”爆破事故调查报告》)
获取调查报告全文:3EHS安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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