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环 节:–
地 点:济南联华恒基经贸有限公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949.8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一)直接原因
提前开启合成罐冷却水,导致滴加甲醛阶段的反应物料温度较低、甲醛富余并积累;3#合成罐搅拌停止时,新滴加的甲醛仅在物料表层反应,反应热量得不到及时扩散而致使反应局部加速并引发罐内富余甲醛参与的剧烈反应,罐内压力骤升导致罐盖变形,搅拌器电机发生倾斜、支架出现断裂,进而造成罐盖焊缝撕裂发生物理爆炸。罐盖及其附带的搅拌系统飞出至高铁路基上部;飞溅出的含有丙酮、甲醛的罐内物料,遇罐盖与搅拌系统撞击摩擦产生的火花等点火源而燃烧起火。
(二)间接原因
1.该公司安全生产法治观念淡薄,无视国家法律,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1)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该公司脂肪族类减水剂生产使用的丙酮、甲醛均为危险化学品,但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华在该工业建设项目相关申报、申请、建设、验收过程中,刻意隐瞒使用丙酮、甲醛等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的事实。生产装置未经资质单位设计、建设和安装。
(2)企业未按要求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要求,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条件(包括工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安全生产条件较差。
(3)未按法规要求履行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责任。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4)安全管理混乱。车间生产现场管理混乱,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用电线路乱拉乱扯,存在较大生产安全隐患。
2.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
(1)范庄村对辖区内的所属企业日常检查不深入,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没有发现并及时上报。
(2)美里湖街道办事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辖区内生产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现象,没有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
(3)槐荫区环境监察大队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不深入、流于形式,在近三年三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均出具了“该企业大门紧锁,没有生产迹象”的执法文书。
(以上内容整理自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济南联华恒基经贸有限公司“11.29”一般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获取调查报告全文:3EHS安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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