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料:-
化学反应:爆炸
设 备:–
事故类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环 节:–
地 点:大布苏园区一委王维*家中
人员伤亡:1人死亡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2017年5月16日王维*到英春修理部雇佣温英*(焊工)对自家院内油罐管线进行改线维修,温英*称工作量大,自己难以完成,需要再雇一个力工配合,经王维*同意后温英春以每天150元的报酬雇佣吕德*为其打下手,温英*的工资按照市场价格待施工完毕后由王维*支付,当时没有商量具体金额,吕德*的工资按照每天150元由王维*按天支付。
2017年5月18日18时许,电焊工温英*在库房于外侧储油罐区连接洞口处输油管线安装抽油泵过程中,违规在储油罐区内进行电焊作业,先将院内4个储油罐上方原有的链接管线断开后,用电焊机在三通处点了5至6下,以固定管线和法兰盘的位置,在固定完法兰盘后,温英*到罐区外取扳手,取完扳手回到罐区动火作业处,发现刚点的几个焊点没有固定住法兰盘,于是站在凳子上重新动焊,刚点了2下电焊后1号柴油罐就发生了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他从凳子上掀翻在地。
(一)直接原因
焊工温英春在给王维*家院内的储存危险化学品储罐安装输油泵管道时,电焊违章作业,由于管道内存有介质,焊接过程中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致使储罐发生爆燃,造成1人死亡。
(二)间接原因
1.焊工温英*和雇主王维*在储罐安装输油泵管道动火作业前,没有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4.6条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违章动火作业。
2.焊工温英*和雇主王维*在储罐安装输油泵管道动火作业前,没有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4.1条、4.2条规定:作业前,没有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没有制定作业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在没有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和作业前进行动火分析并确认满足动火条件下,直接在储罐输油管道动火,致使储罐发生爆燃。
3.雇主王维*在储罐安装输油泵管道动火作业前,没有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4.2条规定:没有对温英*、吕德*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雇主王维山在储罐安装输油泵管道动火作业前,没有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5.2.1 规定,动火作业没有专人监护,没有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进行动火作业,认定起火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05时50分许,起火点位于便利店夹层中部区域麻将桌北侧地面处,起火原因可排除放火、电气线路故障、吸烟等引发火灾的可能,认定为使用蚊香不慎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获取调查报告全文:3EHS安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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