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12”爆燃事故
2020福建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12”爆燃事故

2020福建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12”爆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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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物    料:生物柴油,硫化物,硫化亚铁

化学反应:硫化物氧化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爆炸,火灾

    节:

地    点: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福建龙州工业园区东宝工业集中区

人员伤亡:2人死亡,3人受伤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837.88万元人民币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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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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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新华网

2020年7月12日早上,酯化车间主任罗远攸提出在A13与A14储罐之间观察桶输送泵出口后的一段三通短接处接一个取样口,与酯化车间副主任涂金衍进罐区确定拟拆短接后,涂金衍留在罐区,罗远攸到办公室向厂长黄经汇报并叫电工林建标一起拆卸短接。罗远攸与林建标在10点03分左右进入罐区。A罐区内的A12储罐(存放生物柴油)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爆炸,储罐顶部人孔(观察检修孔)的盖板先飞起,继而储罐连根拔起,瞬间解体。同时,储罐内物料带火向四周喷出,爆炸的冲击波将相邻储罐顶部掀开,引燃内部可燃物料,并逐渐扩散到整个罐区,A罐区爆炸的冲击波导致生产区建筑物的玻璃大部分碎裂。在大火的烘烤下,罐区内的储罐陆续起火或发生爆燃,A罐区的48个储罐全部过火,大火漫延至罐区相邻的纯化车间,使纯化车间局部过火,车间内一辆正在装车的玻璃钢槽罐车和纯化车间厂房外正要卸车的桶装原料地沟油货车被烧毁,货车司机郭升华小腿烧伤。罗远攸从储罐区跑出来,经污水处理装置与纯化车间之间的道路再经锅炉房到厕所前倒地,烧伤严重,后由公司员工抬到门卫联系救护车将其送往医院救治。3号加油台搭盖彩钢棚的王川宝在听到爆炸声后撤离时不慎摔倒,导致肋骨骨折。涂金衍、林建标失踪。

7月14日10时44分和17时25分,分别在拆卸短接的作业点附近找到2名失踪人员遗骸,经DNA检验,确定为涂金衍、林建标。

2020年7月12日10时12分,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市公安局转警称:新罗区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宝厂爆炸燃烧。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建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国旺,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王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高良,市委常委、秘书长陈厦生,副市长郭丽珍、黄庆辉、张斌、谢海波,省应急厅党委书记郑李亭,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王文生,新罗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市区两级就地成立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步组织消防、应急、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灭火救援和人员施救,调集全市12个消防站共54辆消防车、245名消防指战员,58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50名武警战士现场会战,省消防总队指挥中心调集漳州、厦门、泉州支队消防车65辆225名消防指战员增援现场,集中高喷泡沫水罐车、泡沫输转车、机器人等车辆装备,架设远程供水系统4套。采取冷却控制、逐个消灭、稳步推进的灭火技战术,组织消防人员对罐区罐体着火点进行泡沫灭火,对周边罐体进行喷水降温,并调度4部挖掘机、3部铲车,100余名民兵应急联队及市区两级生态环境、森林消防人员对厂区可能存在外泄的生物柴油进行防泄处理,挖出5000立方的土坑,周边沟渠用沙袋进行封堵,防止溜淌火。组织对东宝厂、周边企业及居民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

7月14日03时30分,火完全扑灭。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对事故周边的环境大气和水体进行监测,空气中未检出甲苯、二甲苯等有毒物质。一氧化碳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均达到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中心城区四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空气质量为优。废水全部引流收集到事发地下方的临时应急池集中处理。

7月18日16时40分,罐区次生灾害隐患消除后,现场监护力量全部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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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A12储罐为常压固定顶罐,未进行内防腐,长期未清洗,今年以来均为低液位储存,造成物料内含硫物质与空气生成不稳定的硫化亚铁或硫的其它化合物,累积附着在罐壁内,在高温天气下,硫化物加剧氧化反应,并大量放热,热量积聚温度上升成为点火源,引爆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导致A12储罐发生化学爆炸。

(二)间接原因

1.生物柴油制造属于新兴行业,无相关行业标准,生产工艺未经正规设计单位设计,为企业自主研发、自主设计,导致生产工艺及设备存在严重缺陷。

2.企业未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随意变更工艺流程,包括储罐改变存放物料种类、储罐改造、管道改造等,未进行变更验收。

3.企业对曾经发生过自燃情况未深入分析并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及操作规程,未制定管道清洗、置换和罐体清洗操作规程。

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特别是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未及时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5.企业对特种作业未严格履行审批管理。

6.企业、园区管委会和相关监管部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到位。

7.新罗区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不到位,未明确该企业安全监管部门。

(以上内容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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