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安之顺煤矿“8.14”重大水害事故
2014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安之顺煤矿“8.14”重大水害事故

2014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安之顺煤矿“8.14”重大水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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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键词

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透水

      节:作业

地      点: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乡向阳村北

人员伤亡:16人死亡

财产损失:1860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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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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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4日11时10分,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安之顺煤矿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死亡16人直接经济损失1860万元

2014年8月14日7时15分,矿长王永清主持召开班前会,布置当班生产任务。会后,工人陆续入井,当班入井56人(其中五段反上24#层上山掘进工作面出勤9人,五段反上25#层平巷掘进工作面出勤8人,五段斜下25#层采煤工作面出勤14人,井下辅助工及安全管理人员25人)。

8时10分左右,五段反上24#层、25#层平巷上山的工人通过24#层(-203m标高)平巷到达各自工作面,开始掘进作业。

大约11点10分,在24#层上山作业的贾广春和冯彦青突然听到轰隆一声响,往下看时,看到24#层(-203m标高)平巷内顶板有一股气浪往上冲,随后有水流往外冲出,水面与下帮顶板一样高,水流将上山工作面下部的溜子头瞬间冲走,贾广春和冯彦青急忙退到上山头处等待救援。

当班瓦检员于成发在五段反上绞车房附近吃午餐,发现透水,跑到五段反上绞车处,看到了五段反上绞车司机王伟利。

五段反上25#层平巷掘进工人付华、李运友、于长友、刘学君4人与五段反上24#层上山掘进工作面的工人王海芳发现透水后,一起跑到了五段返上绞车处,与于成发和王伟利汇合。付华用钳子把压风管路打开,进行通风自救。

下午15时,在24#层上山等待救援的贾广春和冯彦青2人,看到24#层(-203m标高)平巷水位下降已能看到底板上的淤货后,下到24#层平巷,水面到膝盖处,2人往平巷里部走,查看水源,发现水是从24#层平巷尽头挡水墙里边出来的,挡水墙已被冲毁,巷道头冒落的岩石缝里还在淌水,随后两人蹚水走到五段斜上绞车处,遇到了付华等7人。9人用胶皮管连接压风铁管向绞车处吹风,在五段反上绞车处等待救援。

接到事故报告后,鸡西市委、市政府、城子河区委、区政府领导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成立了抢险救援指挥部,启动了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紧急调动相关抢险救援设备、器材,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国务委员王勇、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做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副省长胡亚枫带领黑龙江煤矿安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煤管局、省公安厅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连夜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李万疆带领国家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鸡西市委、市政府等领导同志始终在事故现场轮流值班、靠前指挥。设立了现场救援、技术、后勤、医疗、维稳、信息等六个小组,按照省专家组制定的两套抢险救援方案,同时开展救援行动。一是调集水泵现场排水,共投入不同型号水泵16台、开关8台、电缆3500米,铺设排水管路3200米。二是在地面向救援点垂直打钻。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沈焦集团鸡西盛隆公司、鸡西地方煤矿三支救护队等都迅速投入抢险。累计排水8670立方米,安设风机6台,铺设风筒4000余米,排放瓦斯220立方米,运送单体柱60棵,坑木320立方米,恢复绞车道和冒落的巷道共442米,清理巷道淤泥浮货124米。   

经过积极救援,于8月15日10时,有9名被困工人成功获救升井。16日,在六段绞车道发现2名遇难者;19日,有被困人员所在的采煤工作面被打开,救护人员进入灾区搜救,发现巷道已被冒落物掩埋,发现3名遇难者。由于被困人员所在的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受水冲刷浸泡,顶板破碎,冒落高度达7米多,人员的救援主要是在采空区上部冒落的浮货中进行,给搜救工作带来很大难度。28日,又发现2名遇难者;29日,发现1名遇难者;30日,发现4名遇难者;31日,发现1名遇难者;至9月1日,发现了最后的3名遇难者。此事故共造成 16人不幸遇难,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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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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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安之顺煤矿违法超层盗采,五段反上24#层平巷工作面掘至邻近废弃矿井采空区边界后,造成与废弃矿井采空区之间煤柱变小,废弃矿井老空积水压垮煤柱并溃入井下,导致水害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

1.煤矿企业未落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违规组织生产,违法超层盗采煤炭资源,冒险组织作业。一是该矿在回收回撤期间,违规组织回收煤炭资源,并在多次出现透水征兆的情况下,未能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仍在有透水隐患区域附近冒险组织作业。二是该矿长期超层盗采煤炭资源,开采布局混乱,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均存在严重问题。该矿自2012年开始,擅自超层开采29#、27#、24#、25#。矿井自五段以下,为独眼开采,没有回风系统,使用局部通风机为采煤工作面供风,掘进工作面使用风机接力供风,五段反上25#层平巷掘进工作面使用五段反上24#层上山掘进工作面的乏风串联供风。矿井排水系统不健全,六段斜下、五段反上的水通过单个水泵单趟管路排至四段27#层采空区。该矿在监控系统上采取伪装手段,将五段反上24#层上山掘进工作面、五段反上25#层平巷掘进工作面、六段斜下25#层采煤工作面的瓦斯监控传感器伪装成37#上层、37#层下层、37#层回风等地点的瓦斯监控传感器,用以逃避监管。人员定位系统不能反映五段以下监控信息,部分人员入井不佩戴人员定位识别卡。三是该矿技术管理缺失。该矿没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矿井3处作业工作面均没有《作业规程》。对周边临近矿井的相关资料掌握不清楚,对废弃矿井旧区旧巷位置及积水情况不掌握,未采取有效的探放水措施。四是矿井培训工作弄虚作假,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实际矿长王永清、生产矿长路士龙、通风矿长周文举、值班矿长吕庆新、李长勇均没有经过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全部入井人员均未经过2014年上岗培训及相关复训。2013年、2014年均未开展事故灾害应急演练。

2.鸡西市旭升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对安之顺煤矿委托管理流于形式,违规审批《紧急维修报告》、《回收回撤报告》,为该矿到区政府及管理部门报批紧急维修工程和回收回撤提供便利。

3.城子河区煤矿监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一是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安之顺煤矿监管不到位,违规审批《回收回撤报告》。驻矿监管员在发现该矿存在与维修、回撤不相符的采掘以及超层违法盗采行为时,未及时汇报和制止。二是日常检查流于形式。2013年以来,城子河区煤管局监管二科及总工办人员在检查中,多次发现该矿存在系统不健全,超层违法盗采行为,但未采取措施制止或打击,也未将该矿超层盗采行为移交给国土部门处理。三是技术管理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煤矿定期交换图纸的规定,多年不与安之顺煤矿交换图纸,对该矿实际采掘工程进展情况不清、对该矿存在的四段以下系统不健全、独眼延伸等问题未及时制止和处理。四是对安之顺煤矿“整改报告”、“紧急维修”及“回收回撤”报告审批、把关不严格。在对安之顺煤矿2013年以来,连续以井下风道、绞车道年久失修的名义申请进行整改、维修工程,审批前现场把关不严,审批后对工程进展情况检查缺失。五是对该矿存在的安全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行为监督、检查不到位。

4.鸡西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对城子河区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监管、行管检查指导不力。监管三科对安之顺煤矿监督检查频次过低。2014年计划对该矿巡查四次,截至事故发生前,仅在两会期间巡查过一次,对停产矿井监管力度不够。

5.劳动保障部门监察工作不到位。城子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在2013年8月6日和2014年5月15日对安之顺煤矿进行劳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采取了以罚代处的方式,未能制止该矿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雇用多名女工从事井下作业行为,致使该矿雇用女工从事井下作业问题长期存在,事故中有一名女工在井下遇难。

6.火工品审批不严格。2013年11月,在对安之顺煤矿火工品审批审核工作中,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和长青派出所未按审批数量审核把关,造成超量供应。

7.年度储量动态监测监管不到位。国土资源部门对安之顺煤矿逾期仍不进行2013年度储量检测的违规行为,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处罚,造成该矿超层盗采等违法行为未及时得到制止和打击。

(以上内容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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