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 料:烟花爆竹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爆炸、火灾
环 节:–
地 点:永康市象珠镇文雄副食经营部
人员伤亡:5死1伤
财产损失:270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有
现场视频:有
(图片来源网络) 直接原因: 造成多人死亡的主要原因: 1.陈文雄在事故初起时处置不当。在没有查看店内有无人员并引导撤离的情况下,盲目将店面卷帘门拉下,并只顾自己和妻子逃离。限制了店内人员的逃生,并堵塞了救援通道。 2.安全员胡晓青对本店出店经营、超量存放等违规行为没有纠正、制止。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核实和查找店内人员,只顾搬运店外的烟花爆竹。 3.出店经营烟花爆竹点燃后,向上发射,遇违规搭建的彩钢瓦阻挡,导致烟花爆竹横向四射。 4.店内存放超量烟花爆竹。 5.陈子红不顾他人劝阻,冒险冲进火势失控的副食品店内拿取货款。 间接原因: 1.永康市象珠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严重疏漏,“三改一拆”工作不力。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全镇共有企业846家,经营户3000余家,但镇里仅有2名兼职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春节前开展的烟花爆竹大检查没有做到全覆盖,安全检查走过场。 2.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象珠唐先花街执法大队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违规出店经营制止不力,检查中发现文雄副食经营部存在严重安全问题,但未及时督促其整改到位。 3.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不力,对象珠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不够。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存在漏洞,春节期间开展的烟花爆竹突击检查未覆盖辖区内所有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店。对文雄副食经营部获取许可证后的安全条件未实行动态跟踪,未及时发现并查处其擅自降低安全经营条件的行为。 4.永康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不到位,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经营的工作措施不扎实、效果不明显。对基层乡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不够。 联系我们: 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联系方式。
店主陈文雄在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违法燃放烟花,引燃违规堆放在店外的烟花爆竹,进而导致店内烟花爆竹爆炸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