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能特科技4·16爆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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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键词

物      料:四氢咲喃

化学反应:

设      备:废水收集罐

事故类型:爆燃

工艺环节:作业

地     点: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

人员伤亡:2人死亡

财产损失:212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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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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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6日14:24分,位于石首市东升化工园区平安大道78号的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第五车间的废水收集罐发生爆燃事故,造成2人重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2万元。

4月16号8:00石首能特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童兆军到现场安排施工工作时,査看事故罐约有25m³的废水(总容积100m³),五车间外的酸性原水罐(储存来自四车间的酸性废水)于4月7日通过临时管道转入约15m³至事故罐,三车间的碱性废水在4月14日至4月16日期间通过碱水泵从碱水罐中转入约10m³。经专家鉴定分析,三车间外的碱水罐中废水四氢味喃含量平均为9%,原水罐中酸性废水四氢峡喃含量约为0.1%。则混合后事故罐中四氢咲喃含量约为3.66%。后经査证四氢味喃的MSDS,其属于第三类易燃物质,它的爆炸下限为1.5%,爆炸上限为12.4%,闪点为-20℃。

2017年4月16日8:00石首能特安消部张于朋、李升平到五车间现场开具五车间西面焊接管道的二级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申请单位上写为南化建,动火位置写为五车间西面,动火人为林岚,监火人黄关云,动火负责人为刘继壮,安排的作业内容为五车间离心机废水至事故罐之间的管道连接。通过录像监控发现事发前,动火人林岚和监火人黄关云未经许可到事故罐顶部违章动火,14:24分引燃事故罐内气相空间爆炸性可燃气体。动火人林岚和监火人黄关云在事故罐顶部被爆炸气浪随罐顶盖一起抛向空中后落下,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石首能特使用消防水和自备的消防水车将明火扑灭。

事故发生后,石首能特及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安排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同时组织公司人员对事故现场火情进行扑救并上报市安监部门,15时左右,事发现场明火扑灭,15:05分石首市消防中队对现场事故罐左右两边的2个玻璃钢罐进行喷水降温,16时事发现场险情解除。

事故发生后,荆州市政府及石首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副市长向斌和石首市政府相关领导及市安监、公安、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事故调査处理和善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工作专班,迅速控制事故现场,消除次生事故隐患,妥善安抚死者家属,稳定家属情绪,做好善后处置,4月20日,赔款到位,死者遗体火化、安葬,善后处置工作基本结束,整个处理过程平稳有序,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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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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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动火人林岚及监火人黄关云在安装事故罐酸水进料管线时,在事故罐顶部违章动火,引燃事故罐内气相空间爆炸性可燃气体(后经追踪取样分析残余物料中四氢咲喃质量百分比约为3.66%),导致事故罐爆燃,事故造成2人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间接原因:

1.动火作业票审批不严。

2.安全巡检力度不够。

3.石首能特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4.石首经济开发区在项目建设中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对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

(以上内容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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