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助滤槽
事故类型:窒息
工艺环节:作业
地 点: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人员伤亡:3人死亡
财产损失:303.85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有
现场视频:–
2017年9月24日16时40分左右,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3.85万元。
9月24日7时50分,大江公司硫酸中心维修班班长王勇在早班会上对当天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分工,安排技术员尤春林、维修工张雪峰及昊达安装队工人朱相明、覃祖勇到1#熔硫助滤槽上安装设备。当天工作内容有3项:一是安装硫磺潜泵,二是更换助滤槽蒸汽总阀(距人孔9m),三是接通2个立式盘管的蒸汽配管。上述3项工作不需要进入助滤槽内作业,不需要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证。大江公司熔硫工段技术员尤春林为现场作业负责人,在现场负责指导和监护。
9月24日上午,覃祖勇、朱相明拆除架设在硫磺潜泵预留口处的轴流风机,并利用手动葫芦将硫磺潜泵安装到位后下班。下午约13时30分上班后,覃祖勇、朱相明将2个立式盘管的蒸汽配管接通,并更换了助滤槽蒸汽总阀,设备安装于16时10分左右结束。为检验安装效果,检修人员打开蒸汽总阀通气试漏,发现有两处漏点:一是新更换的蒸汽总阀有漏点,二是伸入助滤槽内的硫磺潜泵支撑管与出液管间的U型蒸汽连接管接头处漏汽。16时35分左右,覃祖勇安排朱相明去关蒸汽总阀并处理漏点,朱相明离开后,覃祖勇便带着活动扳手从人孔进入助滤槽内处理U型蒸汽连接管接头漏点,不久倒地。站在人孔处监护的张雪峰、尤春林发现覃祖勇倒地后,相继下到助滤槽内,合力将覃祖勇向人孔处转移,接近人孔处时,两人体力不支,晕倒在人孔附近。16时40分左右,朱相明处理完蒸汽总阀法兰漏点后,回头未看见其他3人,便到助滤槽处查看情况,发现3人都在助滤槽底部,其中尤春林仰面倒地,张雪峰、覃祖勇2人呈后抱姿势靠坐在人孔附近的槽壁上。
发现异常后,朱相明立即跑向维修室喊人救助,班长王勇和维修工黄亚听到呼喊声并问明情况后,迅速跑向事故现场,同时电话向硫酸中心主任邓永国报告了情况。邓永国接到报告后,边赶往现场,边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向公司领导刘刚报告事故情况。邓永国到达现场后,立即安排人员携带空气呼吸器进入槽内,将3名人员救出,并在现场进行心肺复苏急救,整个救援过程约持续了10分钟左右。3名人员被救出约8分钟后救护车到达现场,立即将3人送到位于枝城镇的宜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9月24日20时40分左右,张雪峰、覃祖勇经抢救无效死亡。尤春林转往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于10月10日救治无效死亡。
(图片来源网络)
直接原因:
在没有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证、没有通风置换、没有对槽内气体进行检测分析、没有采取任何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覃祖勇违章冒险进入1#助滤槽内进行作业。尤春林、张雪峰在发现槽内有人窒息后,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盲目进行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事故的伤害方式为缺氧窒息。具体分析如下:一是拆除轴流风机安装硫磺潜泵,助滤槽仅有一处人孔与外部连通,新鲜空气无法对流进入槽内;二是槽内的空气被泄漏的蒸汽置换了一部分;三是3个蒸汽盘管(2个立式蒸汽盘管、1个卧式蒸汽盘管)同时处于加热状态,槽内温度上升导致气体体积膨胀,将一部分空气挤出;四是槽内蒸汽在未凝结成水的状况下,均沉降在底层,导致槽体底层氧含量低于槽体上部,而作业人员靠近底层作业,氧含量低。
管理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2.企业班组安全责任未落实。
3.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4.承包商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5.监管部门履职不细不实。
6.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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