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沈海高速温岭段6·13液化石油气运输槽罐车重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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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键词

物      料:液化石油气

化学反应:

设      备:槽罐车

事故类型:爆炸

工艺环节:运输

地     点:沈海高速公路浙江温岭段

人员伤亡:20人死亡,175 人入院治疗(其中24人重伤)

财产损失:9477.815万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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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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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3日16时41分许,G15沈海高速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高速公路上发生槽罐车爆炸事故。爆炸车辆为牵引车牌号浙CM9535、挂车牌号浙CF138挂的液化气槽罐车,事发时运输液化气由宁波到温州瑞安,从高速公路出来走104国道时,在匝道发生爆炸冲出高速。
温岭市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电话告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班中心。温岭市应急管理局立即启动应急联动预案,紧急调集14支专业救援队驰援温岭,组织危化、建筑等领域专家赶赴现场指导救援。现场救援共投入大型抢险救援设备30多台(套),出动各类救援车辆151辆、医疗救护车38辆,参与救援人员2660多人次。自事故发生起至14日8时,14小时内完成现场搜救。立即成立医疗救治工作专班,组织630多名医疗专家和医护人员参与伤员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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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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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这是一起液化石油气运输槽罐车超速行经高速匝道引起侧翻、碰撞、泄出,进而引发爆炸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驾驶员谢志高驾驶车辆从限速60公里/小时路段行驶至限速30公里/小时的弯道路段时,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导致车辆发生侧翻,罐体前封头与跨线桥混凝土护栏端头猛烈撞击,形成破口,在冲击力和罐内压力的作用下快速撕裂、解体,罐体内液化石油气迅速泄出、汽化、扩散,遇过往机动车产生的火花爆燃,最后发生蒸汽云爆炸。

间接原因:旋转式防撞护栏未按设计施工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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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安全提示
运输车辆行车安全

1、严禁超载

超载会导致轮胎负荷过重、变形,易引发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或侧翻等事故。驾驶人要严把运输安全关,不要让车辆因超载超限运输变成“祸”车。

2、安全装载

将货物装载均匀、捆绑牢固、不要超出车厢挡板。超载货物在运输途中掉落,会对其他行驶车辆构成极大威胁。下弯道坡道时应平稳减速,避免急刹,以免货物倾斜导致翻车。

3、严禁超速

超速行驶导致驾驶人视力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影响操作的稳定性,增加了行车安全隐患。行经高速公路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在右侧道行驶,不能长期占用超车道超速行车。

4、严禁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会导致判断力下降、反应迟钝,加大操作失误风险。请驾驶人合理安排休息时间,确保睡眠充分,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

5、拒绝野蛮驾驶

因运输车辆质量较大,在路口会车或转弯时,不得加速抢行、骑轧道路交通中心线,与行人和其他车辆保持足够横向间距;转弯前及时减速、多观察车身周围情况,必要时加装盲区摄像头,减少视觉盲区。

6、严禁非法拼、改装车辆

一些车辆往往以超载或超速为目的被改装,改装后大都存在质量差、装配技术不达标、不符合安全检验及运行技术标准等问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雨雪等恶劣天气行驶,危险性更加突出!

(以上内容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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