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火灾
环 节:储罐防火堤内进行切割作业
地 点:鼎睿石化有限公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3872.1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一)直接原因
未在油气回收管线安装阻火器和切断阀,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管内及罐顶部可燃气体闪爆,引燃罐内稀释沥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1.非法储存稀释沥青。 事故单位在储罐建成未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非法储存稀释沥青。
2. 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违反《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作业前未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未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未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未进行动火分析,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未安排专人监火,违章指挥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冒险作业。二是未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未按照“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3.渤海新区、南大港及东兴工业区落实安全监管属地责任不到位。
渤海新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属地责任不到位,对南大港及东兴工业区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南大港产业园区及东兴工业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深入、不彻底,未有效落实“打非治违”属地责任,对事故单位非法储存的行为失察失管。
(以上内容整理自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沧州市渤海新区南大港东兴工业区鼎睿石化有限公司“5·3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获取调查报告全文:3EHS安全山
联系我们:
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