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环 节:井下掘进作业
地 点:1611进风联巷底弯道,距下部车场变平点4.5m
人员伤亡:1人死亡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76.56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一)直接原因
在1611进风联巷运输前部刮板输送机机尾时,机尾与巷帮管路法兰盘擦碰卡阻,在现场人员未撤至安全地点的情况下违章指挥提升,造成捆绑钢丝绳被拉断,机尾瞬间从平板车上滑落,沿巷道下滑,将跑至底弯道的刘某庆撞伤。
(二)间接原因
1.现场人员违章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现场作业人员未落实《1608综放工作面设备回撤施工组织设计》《1608综放工作面设备回撤安全技术措施》等规定,在运输安全间距不够、未进行运输交接的情况下,运输前部刮板输送机机尾;非信号挂钩(警戒)工违章操作提升信号;安全警戒不到位,在现场人员未撤至安全地点前违章指挥提升,未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2.回撤工作准备不充分,现场管理混乱。1608综放工作面设备回撤运输系统未经矿井及煤电公司检查验收的情况下,违规组织安排回撤运输;二采区劳动组织混乱,综放二队与运输二队各自职责、区域界限不清,分工不明确;运输时运输二队跟班队长未现场指挥监督,综放二队擅自下放车辆;未安排专职安检员巡回检查,跟班人员替代安检员。
3.隐患排查治理不力,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运输系统安全风险预判不足,未认真组织排查并消除巷道运输安全间距不够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职工在回撤设备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对职工存在的“三违”行为整治不力,对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不力。
4.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风险辨识能力不足。矿井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培训不到位,职工未掌握本岗位安全知识;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意识差,对安全风险不能及时预判和有效控制。
(以上内容整理自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发布的《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第一煤矿“5·4”运输事故 》)
获取调查报告全文:3EHS安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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