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环 节:井下掘进作业
地 点:3煤回风巷下段55kW绞车硐室内
人员伤亡:1人死亡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211.34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一)直接原因
2号馈电开关手把置于分断位置时负荷侧电缆仍然带电,赵某在未落实验电、放电、挂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章搭接绞车开关时直接与带电电缆芯线接触触电,是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矿井机电设备维护不到位。一是2号馈电开关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电弧致使断路器触头粘连,开关手把置于分断位置时不能正常分断线路。二是设备维修检查不认真,设备入井前的检查项目不齐全,2号馈电开关安装后未按矿井《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2.矿井停送电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巷修工区在安排进行55kW绞车开关维修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矿井工作票制度》申办停送电工作票,未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二是赵某未穿戴绝缘胶靴、绝缘手套,在现场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违章作业。
3.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一是现场多台机电设备未按要求挂牌管理,1号馈电开关承担多个施工地点供电,未明确管理单位和包机人员。二是当班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不认真,对现场存在的违章作业行为排查治理不力。
4.矿井机电管理有漏洞。一是巷修工区未配备负责机电业务的管理人员,仅由1名班长负责日常机电安全管理工作。二是电气作业人员专业工具配备不齐,当班机电维护赵某无专用电气作业工具。三是未建立《巷修工区停送电制度》《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和《巷修工区安全生产责任制》。
5.矿井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培训质量不高,效果不佳,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保意识差,对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因设备故障造成电缆带电的风险辨识不清。
(以上内容整理自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发布的《平凉新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8·20”机电事故调查报告》)
获取调查报告全文:3EHS安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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