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环 节:–
地 点:大西南实业公司铸造车间造型区
人员伤亡:1人死亡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105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一)直接原因
大西南实业公司工人宁某鹄穿越安全防护栏进入非工作区域,被压在分箱机机械手与砂箱辊道之间,造成挤压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大西南实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全职责缺少“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定职责;大西南实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规定“不少于24学时”不符合“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的法定要求。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大西南实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宋某波、分管安全负责人宋某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针对性不强,大西南实业公司对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只有16学时,不符合公司教育培训制度规定“不少于24学时”和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要求,从而导致职工对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不清楚,对设备故障状态相关规定不知晓,对设备故障检修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
3.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大西南实业公司未严格按照公司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未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对工人宁某鹄穿越安全防护栏进入分箱机危险部位的违章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和纠正。
(以上内容整理自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攀枝花市大西南实业有限公司“9.2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获取调查报告全文:3EHS安全山
联系我们:
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