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环 节:–
地 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
人员伤亡:1人死亡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478704元(不含事故罚款数)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一)直接原因
总馈开关送电后,因巷修机供电分馈开关断路器在分闸状态时A相真空管导通,致使巷修机供电电缆带电,造成正在修复巷修机供电电缆接头作业人员郑宏触电致死,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郑某安全意识淡薄,危险源辨识不清,违章作业。停电操作时,只进行了分馈开关停电闭锁操作,未挂锁,未挂接地线,未挂停电警示牌,违反《羊场湾煤矿关于规范井上下机械、电气设备能量隔离及停电检修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在上级电源闭锁 并加挂外置锁具”、“必须在检修电气设备电源侧加装短路地 线”、“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谁停电、谁送电、 谁挂牌、谁摘牌、谁上锁、谁解锁”的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停送电作业风险管控效果差,岗位人员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非专职电气作业人员进行电气操作的现象,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对现场存在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培训效果差。对职工安全教训培训不深不实、流于形式,安全意识没有入脑入心,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以上内容整理自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发布的《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一号井“6•6”机电事故调查报告》)
获取调查报告全文:3EHS安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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