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环 节:–
地 点:江苏新能海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场38号风机
人员伤亡:2人死亡,2人受伤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713.9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一)直接原因
维修作业人员在38号风机下段塔筒三层处理变流器2故障时,利用工具对带电的断路器的下母线的连接螺栓进行拆离作业,当导电的金属工具靠近或接触带电体时发生拉弧,电弧高温产生的金属蒸汽瞬间引起相间短路,产生更强烈的电弧放电,导致现场的作业人员被电弧烧伤。
(二)间接原因
1.维修班组作业负责人,在判定变流器2断路器需更换的情况下,违章作业,既未有效履行作业监护人职责,也未进行明确的安全交底;留在三层的作业人员在未断电的情况下实施带电设备的拆除作业,导致事故的发生。
2.重庆海装公司未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未根据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缺少本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不到位,存在违规混班情况,本次两个班组未经同意擅自合组,新加入人员在未经过许可、未经安全交底情况下参与现场作业;对维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到位。
3.江苏新能公司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4.劳务派遣单位未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如东县发改委对风电企业安全监管不力,对风电企业安全检查不到位,未明晰风电企业的所属地,致使相关地区对风电企业的监督管理相互推诿,监管存在漏洞;如东县洋口镇、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力,对辖区内风电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
获取调查报告全文:3EHS安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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