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档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1·29” 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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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档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1·29” 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189900 【事故档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1·29” 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01
关键词

物    料:CO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中毒

    节:左二平巷排水

地    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

人员伤亡:12人死亡(其中,煤矿企业施救人员死亡9人),8人受伤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149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

现场图片:无

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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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189902 【事故档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1·29” 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2013年1月29日,当日为农历腊月十八,是东宁县煤矿企业民俗祭井日。当日8时58分,永盛煤矿投资人殷某发、高带领本矿主要管理人员和部分工人拜祭井口,拜祭结束后,殷发、高及部分煤矿管理人员在矿办公室等待吃饭,机电矿长张宝安排主扇工李印、登钩工田忠、技术矿长(挂名)柳厚入井抽水。
9时30左右,李印等三人启动主扇后入井 (该井于1月27日放假时便关停主扇)。10时30分左右,3名工人行至左二路时,2人中毒晕倒,李印(当时中毒较轻)从井下打电话求救。
接到求救电话后,矿长赵山安排技术矿长张斌、机电矿长张宝、采煤班长马喜、常青入井救援。11点多,矿监控室接到井下电话,再次请求救援,赵山又安排地面工人马、采掘工韩礼、后勤矿长陈福、铲车司机刘学、把钩工纪忠等人入井救援,同时给住在矿家属区的工人打电话并安排人员去临近矿井找人来帮忙救援,随后赵山带领安全矿长(挂名)朴龙入井。12点30分左右,该矿顾问李绪在矿翻车房接到井下赵山电话,说赶紧找救护队,里面进不去人,进去的人都趴下了。李绪立即给县煤炭局救护队副队长刘会(当时刘会同县煤炭局副局长王岐在一起)打电话请求救援,井下遇险人员数量不清。刘会要求谁也别再下井了,他马上就过去。12点50分左右,王岐和刘会赶到永盛煤矿,了解情况并向县煤炭局局长宋涛报告后入井。企业自救期间,永盛煤矿及附近东隆煤矿人员相继赶来并入井,前后共有20人入井参加救援,其中有5人误入左三路巷道。
13时30分,县政府副县长张广接到宋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成立了救援领导小组,紧急调动县煤炭局救护队30人赶赴现场施救,同时组织周边煤矿留守矿工50人协助救援。
21时40分,牡丹江市政府接到东宁县事故报告后,周隆副市长带领安监局、煤炭局相关人员连夜赶赴现场,指挥救援,截止1月30日1时,已有12人升井,经抢救5人脱离生命危险,7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尚有8人被困井下。于是请求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救护队和龙煤集团鸡西救护大队给予支援。
2013年1月30日9时05分,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救护队鸡东中队首先到达事故矿井。经救援,13时15分升井6人,3人生命体征稳定,3人遇难。15时30分又有2名遇难人员升井,抢险救援结束。这起事故共12人遇难,8人受伤。

(图片来源: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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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报废矿井火区(一良煤矿)一氧化碳通过裂隙渗入永盛煤矿8#下煤层左二平巷第四片盘;由于矿井停风,造成井下一氧化碳积聚,作业人员进入左二平巷排水,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煤矿企业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一是矿井停产期间,不执行省政府要求的“六不停”规定,随意停风。二是矿井采取伪装手段砌筑密闭,躲避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私开工作面。三是矿井周边有火区隐患,没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

2.煤矿应对事故抢险救援措施不力。事故发生后,煤矿未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及时上报事故,延误了最佳救援时机;煤矿企业有关人员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组织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3.该矿违反《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实际管理人员无证,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4.煤矿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今年未开展事故灾害应急演练,职工应急救援常识缺失,不能有效实施自救与互救。

5.东宁县及煤矿监管部门在得知永盛煤矿发生事故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事故上报省、市有关部门。

6.东宁县煤矿监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不到位。一是对辖区煤矿的日常监管都是由县和安救护队人员兼职负责;二是驻矿安监员不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该矿违规打开密闭,私开工作面制止不力;三是在日常监管中没有督促永盛煤矿针对矿井周边火区采取防范措施;四是未发现该矿存在的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私开工作面、矿工入井不随身携带自救器、不检查有害气体等问题;五是东宁县煤管局监控中心对永盛煤矿监控系统一氧化碳报警与联网中断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

7.牡丹江市煤矿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2012年监察计划,对永盛煤矿监管缺失,未能发现该矿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私开工作面、矿工入井不随身携带自救器、不检查有害气体等问题;市煤矿安全监控中心对永盛煤矿监控系统一氧化碳报警与联网中断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获取调查报告全文:3EHS安全山

(以上内容整理自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1·29”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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