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4.2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
南海区“4.2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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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60 南海区“4.2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
01
关键词

物    料:柴油

化学反应:

设    备:储罐

事故类型:爆火灾爆炸

    节:动火作业

地    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湖州工业区的佛山市南海铭通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人员伤亡:4人死亡,1人受伤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为797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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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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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通公司因生产需要,决定用 2 个新的立式柴油罐(容积分别为 28.9m3 和 24.5 m3,以下分别简称 2 号罐和 3 号罐)替换原有的生产用燃料柴油罐(实际储存柴油约 7 吨、8.3 m3,以下简称 1 号罐)。2016 年 4 月 23 日,铭通公司生产主管黄焕森安排工人进行柴油罐更换工作。至当天中午 13 时左右,现场已安装好 2 号罐,并开始将 1 号罐内的柴油通过潜水泵抽到 2 号罐中。下午 15 时,现场作业人员开始用吊机及铲车将 1 号罐运出作业现场。下午 15 时 10 分,现场作业人员开始吊装 3 号罐。之后,维修工黄日荣在其他人员的配合下,开始用电焊机进行管道焊接及其他工作。下午 17 时左右,部分工人正常下班,留下了 3 人(生产主管黄焕森、维修工黄日荣、材料员黄华林)继续加班工作,并在期间使用电焊作业。至 18 时 01 分,突发爆炸,引发大火,造成现场作业的 3 人及前去帮忙的地磅工李健共 4 人死亡(尸检报告显示 4 人均“符合生前烧死”),附近的保安黄永越受伤,车间厂房损坏,车间内的导热油炉(锅炉)、沥青摊布车、卧式沥青罐等设备严重受损,2 号罐罐体被炸飞 71 米、坠落至南侧相邻的佛山市南海区水电灰砂砖厂内。

发生后,现场人员迅速拨打 110、119 报警。铭通公司股东周宏举等人试图救火,但未能控制火势。消防人员到场后,该公司职工张远超协助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南海区公安消防部门于 4 月 23 日 18 时 04 分接警后,指令大沥、里水、桂城 3 个现役中队和里水、黄岐、和顺 3 个专职消防队,共 13 辆车、52 名官兵到场处置,并于当晚 19时 26 分有效控制事故现场,至 19 时 50 分扑灭明火。

事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鲁毅、常务副市长黄志豪于事发当晚 20时 30 分到达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南海区委、区政府、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领导同志也于 4 月 23 日 19 时 10 分后陆续到达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市政府、南海区政府分别在 4 月 24 日上午和 4 月 23 日夜间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处置工作进行部署。南海区公安、消防、应急、安监、宣传、住建、交通、环保等部门和里水镇、大沥镇也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迅速响应,有效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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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事故原因

铭通公司生产主管黄焕森违规指挥不具备电焊作业操作资格的黄日荣在柴油储罐顶部进行电焊作业,期间电焊火花飞溅进入相邻储存有柴油的储罐内部,致使柴油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发生爆炸,并引发现场可燃物燃烧。

((以上内容整理自佛山市安监局发布的《南海区“4.2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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