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2.11”较大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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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键词

物    料:丙酰三酮、氯代胺

化学反应:反应放热

设    备:

事故类型:爆炸

    节:

地    点:辽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

人员伤亡:5人死亡,10人受伤

财产损失:1200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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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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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1日19时50分左右,位于辽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的辽宁先达农业科学有限公司烯草酮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记者从葫芦岛市委宣传部获悉,经全力救援,截至 2 月 12 日 1 时 10 分,厂区明火完全扑灭。目前,3 名失联人员已找到,均已死亡。此次事故共造成 5 人死亡、10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 万元
2020年2月11日22时40分,车间明火基本扑灭,抢险救援工作正在进行。
2020年2月12日上午,辽宁省葫芦岛环境监测中心再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经对厂区上风向1个点位和下风向3个点位的特征污染因子甲苯监测,监测结果为未检出。据悉,涉事公司已停产整顿,公司负责人已被控制。善后工作已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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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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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依据事故调查技术分析报告及大连理工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GALLOPDLUT[2020]WL 第 6 号)鉴定意见,事故调查组分析认定,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烯草酮工段一操未对物料进行复核确认、二操错误地将丙酰三酮与氯代胺同时加入到氯代胺储罐 V1428 内,导致丙酰三酮和氯代胺在储罐内发生反应,放热并积累热量,物料温度逐渐升高,反应放热速率逐渐加快,最终导致物料分解、爆炸。

间接原因:

1.辽宁先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

2.辽宁先达生产异常应急处理机制不健全。

3.辽宁先达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4.辽宁先达烯草酮车间管理人员职责划分不清。

5.辽宁先达未有效建立、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6.有关部门对辽宁先达试生产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不够细、不够实,监督、指导工作不力。

(以上内容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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